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法案例 > 夫妻离婚,要谨防债务造假

夫妻离婚,要谨防债务造假

  • 时间:2020-01-08 19:2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本文由巨人法务的小编为您以案例介绍关于夫妻离婚,要谨防债务造假的内容。详情请看以下介绍。

      【案情简介】

      赵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而丈夫金某在法庭上称,妻子离婚是为了逃避债务——他们在婚后借了19万余元,用在他们经营的家电生意上。因经营亏损,这19万元全部填补了亏空。如果要离婚,妻子应该共同分担这笔债务。他向法庭出示了7张借条复印件。

      赵某拿过一看,7张借条全是丈夫的伯父借出的,其中一张借条约定的月息高达千分之二十。赵某惊讶地称,自从结婚以来,她和丈夫在经济上一直实行AA制。此前丈夫从未提及借款的事,而丈夫的生意并未出现亏损,怎么在离婚的时候突然钻出来债务。

      因金某仅提交了借条复印件,又没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同时,赵某也予以否认,法院在一审中没有认定这笔债务的真实性。金某不服提起上诉,中院判决维持原判。

      【案后语】

      近两年,伪造假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假债务有如下基本特征:“债权人”都是伪造一方的近亲属或亲密朋友,出现时间都是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借条”的落款时间一般是在夫妻感情破裂前的几年甚至10多年以前,目的是为了多分财产或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夫妻离婚,要谨防债务造假>>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