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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女子与有妇之夫签百万元性爱契约被控通奸

  • 时间:2020-01-07 16:4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台北一女子因欠债竟与一男子签下“性爱契约”借钱疏通,却不料被男子之妻以妨害家庭罪起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这名宋姓女子因积欠巨款,经婚友社介绍认识冯姓已婚男子,冯某以借钱疏通为由,与宋女签定百万元的性爱契约,约定每周“嘿咻”3次,岂料1个月后东窗事发,冯妻言明宋女只要还钱,就不追究通奸刑责,但宋女早已两手空空无力偿还,最后仍被检方起诉。

      据了解,这名小姑独处的宋姓女子虽年近40,但风韵犹存,她因开店经营不善,欠下大笔债务,一直为调头寸所苦,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后经婚友社介绍,认识岁数大她一轮的冯姓男子,事业有成的冯某隐瞒已婚事实,与宋女交往。

      宋女不久发现冯某已婚,却仍持续与他交往,见两人关系日渐亲密,索性向他吐露先前经商失败积欠巨款一事,希望冯某救她一命。

      冯某听闻后,同意借钱帮她解困,却提议与她订立类似“性爱契约”的协议书,相约每周要“互相扶持照顾三次”,意即以每周“嘿咻”3次抵债。

      但纸包不住火,冯妻在无意间看到了宋、冯两人签订的“性爱契约”,虽然“性爱契约”中言明宋女不须负法律责任,但冯妻坚持控告两人通奸。最后检察官侦结全案,仍依妨害家庭罪嫌将宋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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