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网络恋爱缺乏了解 姐弟恋走到尽头

网络恋爱缺乏了解 姐弟恋走到尽头

  • 时间:2020-01-07 16:4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绝对不会和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结婚。”毕某哽咽着向承办法官吐露着自己的心声。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被告人张某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见诉讼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了缺席判决,准予原告毕某与被告张某离婚。

        

        年龄差距有11岁的原告毕某与被告张某于2007年5月通过网络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虚拟网络交流后于2008年1月见面并确定恋爱关系。在80后的张某“糖衣炮弹”的恋爱攻势下,60后的毕某不顾家人和朋友的反对,毅然于2008年5月与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张某逐渐显露出好吃懒做的本性,不仅不工作,还终日沉溺于网络游戏。为此,原、被告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2009年11月,原、被告双方再次为此争执后,张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夫妻双方分居至今。毕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融洽为基础。原、被告通过虚拟的网络认识,婚前缺乏了解,婚后被告沉溺于网络游戏,对家庭极端没有责任心。这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对此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遂根据相关法律接受原告的诉求作出了上述判决。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网络恋爱缺乏了解 姐弟恋走到尽头>>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