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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别离多年的子女索医疗费获支持 获手术费1

  • 时间:2020-01-07 16:4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张老伯早年离婚后,一子一女随前妻共同生活。目前已近七旬,不但经济拮据,又疾病缠身。为了支付费用,将别离多年的子女诉至法庭索1万元医疗费。法院认为,一子一女已经成年,其不愿赡养的辩称无法律依据,日前作出各支付医疗费5000元的一审判决。

        

        今年已近七旬的张老伯早年与妻子离婚,一对子女随前妻共同生活。多少年过去了,张老伯已经风烛残年,靠城市低保维持生计。由于无丰厚的经济来源,又被疾病折磨,只能维持简单的人生。屋漏偏逢连夜雨。今年开始,张老伯又被检出健康状况恶化,经终生建议,需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他东凑西借,终于支付了手术医疗费用。不幸的是,不久又被检出患有右侧额颞顶慢性硬膜下血肿,须再次手术治疗。张老伯再也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且病情危重,故不得不想到别离多年的一对子女,盼望得到帮助。张老伯认为,在子女年幼时,对他们关爱有加,分开后,又经常探视和资助,已尽到了父亲的抚养义务。现在自己有难,子女理当帮助。于是,将他们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负担医疗费1万元。

        

        然两个子女出言不敬。先称父亲在他们出生后未尽到抚养的责任,再称自己经济也较困难,无力支付,均不同意支付父亲的医疗费。

        

        经查明,张老伯现在因生活困难,且体弱多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今年起,他曾在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治疗右侧鞘膜积液,发生医疗费4500余元。今年7月,又被诊断为右侧额颞部慢性硬膜下血肿。医生多次建议手术治疗,相关治疗费用约需1万元。由于张老伯无力支付治疗费用致手术一拖再拖。

        

        法院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现张老伯生活困难,体弱多病,且急需进行手术治疗,其子女理应承担赡养之责,并支付医疗费用让父亲尽快进行手术治疗。鉴于两子女均已成年,故确认两人各半承担父亲的医疗费用。他们辩称在幼年时因父母离婚而与母亲生活,并以张老伯未能尽到抚养之责而认为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主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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