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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瞒”婚史 未婚男曾离婚

  • 时间:2020-01-07 16:4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相处了一年多,快结婚的时候,宋莹(化名)才知道男朋友曾经有过婚史。“可他的户口本上还写的是‘未婚’呀?”宋莹很受伤,也觉得莫名其妙,明明有过婚史,户口本的相关信息却还是未婚。记者就此事采访中了解到,婚姻关系变更后需持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改动户口本并不是一种强制的硬性规定行为,主要是公民自觉自愿办理。而没有自愿去办理变更手续的公民不在少数。

      谈恋爱才知对方离过婚

      婚介说户口本是写未婚

      宋莹告诉记者,她和男朋友是在婚介认识的,她曾在婚介的登记情况上看到男友的情况为未婚。“我们都谈了一年多恋爱,才知道他是离过婚的,妈妈怎么也不同意。”宋莹找到婚介,婚介工作人员也有些无辜:“会员入会时我们都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户口本上写的就是未婚。”

      昨天,记者以征婚为名到若干婚介中心调查,大部分的婚介中心都表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或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等证明。对于户口本信息变更问题,婚介工作人员也表示,只能依据户口本上的信息判断婚姻状况

      四成受访者未改“信息”

      事到临头才改成“已婚

      记者遂就这件事对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展开了调查,被调查者中有40%没有在婚后主动去更改户口本信息。

      家住红桥区的潘女士已经结婚半年,户口本上仍然是“未婚”:“当初办理结婚登记时,民政局提醒要自己去更改此项信息,我觉得暂时还没有必要,就此耽搁了下来。”

      河东区的李女士结婚有三年时间,同样是一直未更改婚姻状况信息。李女士今年10月份怀孕,去办准生证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理,原因是必须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后才能办理准生证。“觉得改不改暂时没有必要,又不影响什么事。”读者张小姐的回答代表了很多受访者的态度。

      更改户口全靠自愿

      不少人没拿它当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婚姻关系变更后需持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改动户口本并不是一种强制的硬性规定行为,主要是公民自觉自愿办理。

      天津市民政局婚姻处司先生告诉记者,市民政局具有全市婚姻状况的一个联网,办理婚姻登记前对当事人身份状况进行审核,而婚后婚姻状况信息应到派出所及时进行变更。关于户口本婚姻状况失真所造成的纠纷,司先生表示,民政部门与公安部门还没有实现信息联网,即使在民政局更改了婚姻状况,但当事人如果不主动去公安部门更改,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信息仍无法更改。

      天津市户籍科李警官告诉记者,因为婚姻状况的变动牵涉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等问题,属于公民的个人行为,不是一种强制的硬性规定行为,主要是公民自觉自愿办理。“有些人可能是因工作忙或者意识不强,没有变更婚姻状况的概念。”李警官说,虽然没有做过不变更户口本信息的人数统计,但一定存在这样的现象。

      新报记者 劳韵霏 实习生 信华

      别给不法者留“空子”

      应及时修改个人信息

      就宋莹遇到的情况,汇英律师事务所韩惠杰律师认为婚介负有一定过失:“婚介不应仅以户口本为依具,应要求会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韩律师表示,目前来说,由于变更户口本信息是公民的自愿行为,因此,公安系统的变更和户口本变更的一致性很难保证。

      韩律师介绍,处理事情应需要其他证明的辅助。“当然,民政与公安等相关部门之间信息联系通道的建立十分必要。”韩律师认为,按现行登记制度及城市人口比较复杂的现实,有些人趁机“钻空子”,“离婚不离户”、“重婚”等违犯法律和道德的现象存在,更为严重的是,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户口本上不及时修改信息的漏洞进行诈骗行为,一定程度上危害了其他人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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