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因为突然意识到新娘不适合自己,举行婚礼的当日,江苏省丰县一男青年当起了“逃跑新郎”,上演了一幕现代“逃婚记”。新娘子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今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新娘子与新郎离婚。 现年25岁的新郎唐某,于2005年初和女青年王某某相识。3月8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商定于2005年10月10日举行婚礼。接着两家人满心欢喜地筹备婚礼。可是,10月10日举行婚礼时,唐某却突然认为王某某并不适合自己,遂趁众人不注意之机,于当日上午离家出走,上演了一幕现代“逃婚记”,令新娘子王某某及其家人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无奈的王某某一气之下,将一纸离婚诉状递交到法院,坚决要求与唐某离婚。
因唐某下落不明,法院发出开庭公告,通知唐某于2006年3月6日上午9时应诉。开庭审理之日唐某仍未出现,法院便对这起离婚案件缺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唐某于举行婚礼的当日无故离家出走,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举动,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王某某因此感情受到严重伤害,其离婚态度坚决,故离婚之诉应予准许。因唐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遂缺席判决准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唐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