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讯 近日,上饶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一对结婚达12年之久的夫妻在离婚时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婚姻无效。
郑某(女)的母亲与周某(男)的母亲是同胞姐妹,郑某与周某属表兄妹关系。1996年10月郑某与周某经双方父母撮合亲上加亲成了夫妻,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结婚手续,1997年3月两人生育了一男孩。由于两人性格不合,在一起生活没有共同语言,郑某自2005年起独自一人外出务工与周某分居生活。郑某于2008年 向上饶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照《婚姻法》规定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遂作出郑某与周某婚姻关系无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