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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受伤的总是女性

  • 时间:2020-01-07 16:3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首家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一年鉴定百起申请,法医建议降低法律处罚“门槛”

      本报讯(记者 望隽 实习生 龚妍)怀孕一个月,就被丈夫殴打流产;经济不独立的中年女性,肋骨被丈夫多次打断……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一幕幕令人发指的家庭暴力,其实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记者昨从武汉市首家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了解到,该机构成立一年来,迄今已接受近百起鉴定申请,但往往因伤情达不到刑法标准或惩罚程度过轻,受害者难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权。

      案例:身上12处淤痕,鉴定为“轻微伤”

      据该中心法医罗忠元介绍,在他经手鉴定的家庭暴力受害事件中,有两例印象深刻。一例是汉阳一名中年女性两次被丈夫打断肋骨,后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另一例是今年9月,一名女子连续两次遭受家庭暴力,其中一次遭到连续5个多小时的折磨。“她前来鉴定时,颈部、胳膊、背部等多个部位共有12处淤痕,身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据她自己陈述,自己和丈夫都是再婚,且双方年龄差异较大。丈夫实施暴力时,不仅用手打、用口咬,还抓住她的头使劲向墙上撞击。她流着泪说:‘丈夫实施暴力的手段非常残忍。’”  尽管如此,但根据刑法规定,这位女性的伤情还构不成“轻伤”,最后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罗忠元说,家庭暴力给女性带来极大痛苦,如一位女性多次被丈夫扇耳光,但因伤害程度远远够不上刑法惩罚的标准,或惩罚程度过轻,从而难以充分追究施暴者的责任。

      建议:亟待相应法律出台

      武汉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通过分析案例发现,申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直接向法院提供离婚诉讼的依据;一种是为了证据保全,一些受害者遭遇家庭暴力后,做伤情鉴定,一旦离婚,可作为备用证据。  罗忠元建议,鉴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立法者应考虑适当降低家庭暴力法律处罚的伤情标准;“另外,精神暴力是看不见的暴力,也亟待相应法律出台,从而更好地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链接:  申请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时,请带上身份证、病历资料以及由妇联或律师开具的司法鉴定委托书。武汉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地址:汉口黄浦路161医院内,咨询热线:027-50166432。

      ◇特点

      鉴定申请者几乎全部为女性

      去年10月,位于161医院内的爱民法医司法鉴定所,正式挂牌成立武汉首家“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该中心由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妇联联合授牌。  据不完全统计,该中心成立一年来,前来咨询的市民较多,实际申请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的每周平均约有2至3起,截至目前总计已进行鉴定近百起。前来申请鉴定家庭暴力伤情的市民几乎全部为女性,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  据了解,武汉市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率已占妇女儿童投诉案件的10%左右。该中心负责人孙昌平分析,相比实际上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数,“近百起”的数量并不多,主要还是社会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此外,家庭暴力受害者多为女性,在家中多数处于弱势,由于经济方面的限制,不敢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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