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为骗补偿款让18岁女儿“已婚”

为骗补偿款让18岁女儿“已婚”

  • 时间:2020-01-07 16:2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为了骗取2万多元的土地补偿,一个父亲竟伪造结婚证等,让18岁的女儿以“已婚”身份得补偿款。记者昨日从永川检察院获悉,该父亲将被控两项罪名。

      为得补偿女儿“被结婚”

      黄某是永川区某办事处农民,当地将修建工业园区,正在进行征地拆迁。今年3月,他从熟人赖某处得知,如其女儿小黄已婚,可多得土地补偿安置费27000元。赖某支招说,如果黄某支付500元钱,便可帮其弄到假证件。黄某答应后,将小黄及男青年洪某的户口复印件等资料和500元钱交给赖某。赖某随后找到做假证的人办理了相关假证件。6月8日,黄某领到20余万元补偿款,其中包括因女儿“已婚”多领的2万多元。次日,黄某便被告知,其提供的结婚证系伪造,黄某只得退还多领的补偿款。

      父亲被控两项罪名

      永川区检察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伪造结婚证、户口页,还应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为骗补偿款让18岁女儿“已婚”>>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