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丈夫身陷传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案。
原告樊某与被告喻某在打工期间经人介绍相识,登记结婚后生有一子。婚后妻子在家抚养小孩,丈夫继续在外打工。被告在打工期间误入传销歧途,不听妻子规劝,不能自拔,自2007年4月起至今不归,亦不与妻子联系。妻子以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被告亦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解除了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并判令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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