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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网恋丈夫起诉离婚被驳

  • 时间:2020-01-07 16:1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年过四十的李女士沉迷网恋,丈夫张先生发现后,起诉要求离婚。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因无法证明两人感情已破裂,判决驳回诉求。

      张先生说,妻子李女士沉迷网络。一次,他看到妻子的网聊记录,发现她已经陷入网恋,聊天对象是男性且言语暧昧,从谈话内容可以看出他们经常见面。两人为此大吵一架,李女士自此离家出走两年多杳无音讯。

      为此,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与李女士离婚,并提交了妻子和网友的聊天记录。接到法院传票后,李女士到庭应诉。李女士称,与丈夫的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李女士称,聊天记录显示都是网名,无法证明是自己所聊。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应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虽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可以视为感情破裂,但经过法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李女士已到庭应诉,且否认离家出走。而根据张先生的陈述及证据,也未能证明他与妻子感情已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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