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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三上法庭闹离婚 法官解除不幸婚姻

  • 时间:2020-01-07 16:1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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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坝人民法庭调解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黄某与柳某已是第三次起诉离婚,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身心俱疲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从不幸的婚姻中得到解脱,双方均表示满意。

    柳某与黄某于1995年8月11日登记结婚,1996年生育一女。因两人性格差异较大,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感情不睦。2005年,黄某外出务工,与柳某分居生活至今。在此之前,柳某和黄某多次协商离婚事宜未果,也曾两次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因种种原因,未能解除婚姻关系。

    多年的纷争、生活的奔波,双方疲惫的心再也无法走到一起。今年12月10日,柳某和黄某再次相约来到法庭,要求起诉离婚。

    法官在认真倾听双方存在的矛盾冲突和各自的顾虑后,意识到双方确无和好可能,勉强维持的婚姻只会给双方带来更大的痛苦。为此,主审法官从情、理、法,特别是家庭、子女利益角度出发,耐心组织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了离婚协议。

    法官就双方婚生女儿的抚养、共同所有的房产等财产分割,以及债务的偿还等问题提出了合理、妥善的处理方案。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并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了相关义务。

      来源:恩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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