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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闪婚闪离占四成 女性“休夫”占八成

  • 时间:2020-01-07 16:1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调查数据】

      80后闪婚闪离占四成 女性“休夫”占八成

      玄武法院抽样调查了该院去年审理的317件离婚案件,发现80后所占比例接近两成。80后离婚案件中,女方起诉离婚的占绝大多数,比例高达81%。离婚多是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在家庭琐事的催化下矛盾频发,最终诉至分道扬镳。

      “闪婚闪离”也是这一人群的显著特征,互相了解不充分就仓促结婚,婚后性格、习惯等难以磨合,因此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占到了40%之多。此外,父母对儿女婚姻生活介入过多,也是激化双方矛盾的重要原因。

      【案例一】

      闪婚后为琐事吵打 男方承认“有掐死妻子的想法”

      一位年仅22岁、刚刚本科毕业的女孩,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大7岁的男孩。男孩在加拿大留学,各方面条件都很出众。女孩家长也很满意男方的条件。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两人相识仅六个月就领了证。婚后不到一个月,男孩就飞回加拿大继续学业了。女孩则留在国内。为了让女方家长安心,双方共同出资在苏州购买了一套住房。

      2008年4月,男孩回国探亲,与女孩共同居住在苏州房产中。住了不到两个月,就爆发了数次战争。一天晚上,两人再次为生活琐事发生吵打,并惊动了110民警。次日,在派出所民警的调查中,男孩承认吵打中曾动手掐妻子脖子,并有致其死亡的念头。事情闹到这一步,两人都明白,这桩婚姻算是到头了。而此时距离领证才刚刚过去6个月。

      随后,男孩搬离苏州住所,双方再未见面。目前,男孩已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权。

      2010年初,女孩起诉到南京玄武法院,要求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男孩未到庭应诉,也没有指定代理人出庭。审理过程中,女孩提出,苏州房产系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但是考虑到男方已在国外工作,其国外的财产状况难以查清,所以她自愿放弃男方在国外的财产,希望法院将苏州的房产判给她,她适当给男方一点补偿款。2010年底,玄武法院缺席作出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坐落于苏州的房产归女方所有,贷款也由女方偿还,女方补偿男方5 万元。目前,案件已经生效。

      【案例二】

      不顾父母反对执意嫁给他 结婚不到三个月他就玩失踪

      另一对闪婚男女的故事也令人唏嘘。妻子叫周晔,27岁,丈夫叫张晓辉(均为化名),31岁,两人都是南京人。周晔跟张晓辉是在一次网聚中认识的,属于一见钟情。两人感情升温很快,相处不到一年,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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