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为婚外情而离婚,离婚之后竟自甘堕落开始卖淫;而且,她“一发而不可收拾”,后来竟发展成组织多人卖淫,在网上发布消息,以上门推拿按摩为名进行性交易。日前,历下公安分局文东派出所将这名女子抓获。
婚后泡舞厅生婚外情,离婚后自甘堕落
阿兰(化名)是济南人,今年已经30多岁。离开学校后,十几年来她一直都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打过工,自己也做过生意。阿兰喜欢寻求刺激,虽然工作不稳定,但是却经常到舞厅、网吧里玩儿。
结婚生子后,阿兰喜欢寻求刺激的特点并没有收敛多少,晚上经常到舞厅、酒吧跳舞、喝酒。就在这个过程中,偶然的一次机会,阿兰有了婚外情。后来,此事让阿兰的丈夫知道了,两人离婚。
离婚后,阿兰去舞厅更频繁了。同时,她的生活来源也成了问题,最终,她走上了卖淫这条路,开始进行交易,每次200元到500元。
嫖客的一句话,让她开始组织“同行”
在一次性交易的过程中,有嫖客问阿兰,还有没有其他人?于是,阿兰想到了找别人和自己一起干。阿兰在舞厅里认识了几个“同行”,商量好之后,阿兰在网上发布上门推拿按摩服务的家政信息,当有人打电话要求服务时,阿兰就会联系“同行”,根据要求上门或者到宾馆服务。
一开始,阿兰“生意不景气”,后来电话越来越多,两三天就会有一个电话。而谈妥价钱之后,阿兰告知“同行”上门,在交易完成后,阿兰从中抽取三成的钱。此时,阿兰已经很少自己去做。
民警抓现行,牵出发布信息的组织者
“通过一定的侦查手段,我们发现了通过网络进行性交易的行为。”历下公安分局文东派出所民警杨争介绍,卖淫女在一次性交易的过程中,被交警抓了现行。而根据一名卖淫女的供述,民警很快追查到了在网上发布信息的组织者。随即,阿兰和几名同伙被一并抓获。经过审讯,阿兰供述了通过网络发布信息,以上门推拿按摩为名卖淫的相关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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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法律规定,涉及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分子将给予以下的处罚:
(一)卖淫嫖娼者,一律收容劳动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同时,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患有性病的,一律强制治疗。劳动教育后重犯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