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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爱生恨砍伤女友

  • 时间:2020-01-07 16:1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广西河池市一中年男子与同居女友发生感情纠纷,竟持刀将女友砍成重伤。4月18日,该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9年5月的一天,家住广西河池市的县辖宜州庆远镇的已婚男子陈某,在下班途中偶遇青年妇女李某,两人闲聊一阵互留联系电话,之后,两人频频约会,最后干脆租房同居起来。

      同年10月,陈某的妻子发现他金屋藏娇,经多次劝说无效后毅然与陈离婚。而陈某发现女友此前已结婚两次,生育多个小孩。最不能容忍的是,在和他同居期间还与多个男友有关系。于是,两人不但感情疏远而且经常发生口角并打架起来,李某一怒之下,逃得无踪无影。

      经多方寻找,陈某终于在罗城县找到李某,但李某不买他的账。陈某越来越气,便想教训李某一番,即抽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李某身上乱捅去,致李某受伤倒地,这时在场的一名男子出面制止,陈某又持刀将男子捅伤,后经法医鉴定,发现李某全身多处刀伤,失血性贫血、失血性休克,其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才挽回李某的生命;另一男子所受伤害为轻微伤。作案后慑于法律的威力,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因感情纠纷持刀将被害人捅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陈某作案后自首,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483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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