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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年夫妻没有结婚证 老伴去世房产不过户

  • 时间:2020-01-07 16:1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近日,武昌小东门居民潘女士反映,因29年前结婚时未办理结婚证,老伴高先生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无法过户到她的名下。

      潘女士介绍,1982年,她与丈夫结婚时未办结婚手续,今年初老伴去世后,她去房管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被告知“无法过户”。由于民政局婚姻档案处查不到相关记录,无法开出证明,房产过户一事一直无结果。

      武昌区房地产公司粮道街房管所相关人员解释,潘女士须由民政局出具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般来说,同户籍3年以上且没有其它住房的配偶,可办理过户,可潘女士与丈夫的户口恰巧不在一起,因此难以解决房产过户问题。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一样受法律保护。高先生的房子属于直管公房,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与承租人同户籍同住3年以上的成年近亲属,才能成为新的承租人,而潘女士不符合该条件,因此,潘女士可由女儿提出承租,再由女儿办理相关手续,签署转让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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