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家过千万的被执行人,怎么一夜之间名下既无存款、又无房产了?
签拆迁协议前起诉离婚
2009年10月9日,宋某某与所在村村委会达成拆迁补偿回迁安置协议,由宋某某领取拆迁补偿款共计82万余元,二老宋振岭、李学容与儿子宋某某因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引发了纠纷。法院判决宋某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原告宋振岭、李学容各项房屋拆迁补偿款共计33万余元。然而,宋某某始终没有按期履行。
“案子到执行二庭后,我就一直给宋某某打电话,传唤他到执行庭来,但他一直以在外地为由拒不到庭。案子从执行开始到结束,宋某某就一直没有露过面。”接手该案的执行二庭法官蔡某某清楚地记得。
之后蔡某某去调查宋某某的财产情况,发现他名下无银行存款,巨额拆迁补偿金已经被取走,名下也无房产登记。多年的执行经验告诉蔡某某,其中一定有蹊跷。果不其然,二老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秘密渐渐浮出水面:2009年11月9日,宋某某与其前妻韩某经法院调解离婚了。
蔡某某当即申请调取了宋某某与韩某离婚案件的卷宗。他发现,宋某某于2009年10月9日与村委会签署拆迁协议,而韩某于9月27日向法院起诉离婚,11月9日双方调解离婚。
调解书对82万余元拆迁补偿款只字不提,而且双方约定4名子女都由妻子韩某抚养,由宋某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各1000元,轿车归韩某所有,这个约定使宋某某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2010年8月26日,蔡某某到宋某某原所在的村里调查得知,在此次拆迁过程中,宋某某因提前购买承包村里的土地,拆迁费可能达上千万元。宋某某比较了解法律,对法院的执行措施门儿清。
“在领取全部拆迁款一个月后即通过法院调解离婚,且在调解书中对巨额拆迁款的分配只字未提。种种迹象表明宋某某在故意逃避债务。”蔡某某说。
女方承认借假离婚避债
从2010年8月5日到10月15日的两个多月,蔡某某打了无数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宋某某,宋某某每次都哭穷:法官,我现在实在是没有执行能力,等村里的口粮地补助的5万多元到了后,我一定给你拿过去。
其间,二老跟蔡某某反映,宋某某离婚后还和前妻韩某生活在一起。在村里调查时,不少村民也反映,宋某某两口子现在仍然生活在一起。
蔡某某将查找财产范围扩大到了宋某某与韩某名下的财产,发现韩某名下除已有一辆汽车外,又于2010年2月1日购买奔驰轿车一辆,同时分别于2010年3月至8月,购买了预售商品房4套,总价款440余万元,其中两套商品房为全额付款。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