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辛茹苦把5个子女抚养成人,没想到,老人去世后兄妹5人却因老人留下的3万元遗产对簿公堂。老大刘明觉得3万元遗产应全归自己,但4个弟弟妹妹却要求依法分割,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3万元遗产应该分给5个子女。刘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4月22日,5兄妹在兰州中院二审法庭上为3万元遗产争吵不休,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2010年3月,家住城关区的老太太王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万元的存款,长子刘明没有和其他弟弟妹妹商量便私自将3万元从银行取出。大妹妹刘秀得知后找到刘明要求分割遭到拒绝。刘明认为,自己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担负着赡养母亲的责任。母亲在世时曾对他说过将存折上的钱留给刘明的儿子结婚用,因此其他人没有权利要求分割。听到哥哥的一席话,刘秀便将其他3个兄妹集中到一起商议分割遗产。几经商议未果,4姐弟一纸诉状将大哥告上法庭。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明辩称母亲留下的3万元存款是给自己的,没有证人证言,也没有书面遗嘱证实,为此法院将3万元存款作为遗产依法分配给5位合法继承人。对此,刘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4月22日,兄妹5人赶到法院参加二审庭审。53岁的刘明独自一人坐在上诉人的席位上,其他兄妹4人坐在被上诉人的席位。庭审开始后,兄妹4人对刘明“侵占母亲遗产”纷纷发表意见,指出兄长的种种不是,法官及时制止纷争后做工作,建议双方最好达成调解协议。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