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贵子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可邱某与李某在孩子未满月时,却因感情不和闹上了法庭。日前,巴东县官渡口法庭的法官们来到尚在“坐月子”的李某家中,成功调解了其与邱某的离婚纠纷案。
李某与邱某于2008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2009年腊月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李某到邱某家落户生活。2010年1月5日双方登记结婚后,李某与邱某各自外出务工,并很少联系,双方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2011年2月,快要分娩的李某一纸诉状将邱某告上法庭,要求与邱某离婚。
在诉讼过程中,李某生育一子,但儿子的到来并未能挽救父母的婚姻,李某仍坚持要与邱某离婚。见妻子去意已决,婚姻已无挽回的余地,邱某也同意离婚。因李某尚在“坐月子”,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主审该案的女法官覃方平便来到李某家中,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并最终达成协议,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