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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未办喜事先谈“公约”

  • 时间:2020-01-07 16:1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吵架不要当着父母亲友的面;吵架后不得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出小区。”在刘女士和“准”丈夫签署的“吵架公约”中,有一些实用却不失幽默的条款。由于俩人性格相似,都是心直口快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没少吵架,而且有几次还很激烈,虽然最后还是以和好告终,但两人都觉得,激烈的争吵可能影响到夫妻关系,也影响家庭关系。临近结婚,刘女士觉得便想到和男朋友签订一份“公约”,以便婚后吵架时用来控制局面。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当天早上,经两人协商的“吵架公约”“出炉”,俩人分别在上面签上了名字。对于刘女士和爱人之间的“吵架公约”,朋友们看法不一。有的男性朋友认为条约过于迁就女方,在现实生活中不会有实际意义。年长一些的朋友则认为“公约”可以起到控制吵架局面的作用。同样也有一些人认为,“80”后独生子女“唯我独尊”的心态,才是夫妻吵架甚至离婚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否签订“公约”夫妻吵架需要有“底线”。

      “公约”规定(部分):

      1.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架,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2.不管谁的错,一旦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哄女方一次,女方也必须立即冷静下来,否则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男方承担。

      3.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或关机。

      4.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5.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道歉后由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出去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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