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女子婚姻不顺闹极端 派出所里抱着女儿要跳楼

女子婚姻不顺闹极端 派出所里抱着女儿要跳楼

  • 时间:2020-01-07 16:0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我要离婚,我要孩子!”22日上午9时许,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丹棱派出所办公楼四楼阳台上,一名妇女抱着两岁多的孩子大声哭喊,声称要跳楼自杀,甚至用两只手抓住小女孩将其悬吊在阳台外边的半空中。丹棱县公安局各警种果断处置,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经过近3个小时的耐心劝导,最终利用佯装送水和食物的机会,消防官兵和民警才将轻生女子和手中的小女孩从四楼阳台救下,避免了一场悲剧发生。

      借口上厕所 派出所里欲轻生

      丹棱派出所教导员徐贵华称,22日9时08分,丹棱派出所来了一名外地妇女,她带着一名小女孩,谎称要上厕所,蒙骗混过值班民警询问后,带着女孩径直走到派出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外的阳台处,随即大声呼喊:“我要离婚,我要孩子!”民警上楼对其询问时,该妇女情绪异常激动,将孩子悬挂在阳台边上,大声嚷道:“不要过来!要不我就跳下去!”

      随后,丹棱县委政法委、消防、法院等相关部门领导、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置,共同商讨处置方案。正当消防队员欲在底楼院坝铺设气垫,民警上楼进行心理疏导时,这名轻生妇女情绪突然激动起来,用一只手抓住小女孩的后背衣服,将小女孩悬吊在阳台外边的半空中,大声嚷道:“不准上来,把垫子抬走,我要马上见法官!要不我就把孩子丢下来!”被悬空的小女孩“哇哇”地大声哭喊着,双手和脚不停地乱动着。根据现场情况,营救人员站在隐蔽处移动气垫,并与轻生妇女对话,极力稳住对方情绪。

      4套方案 确保营救万无一失

      经调查,轻生妇女孙某是湖北人,2008年与丹棱县杨场镇28岁的朱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儿。结婚后,二人感情不和,长期争吵。前不久,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丹棱县法院提起起诉,要求与丈夫朱某离婚,女儿判给自己抚养。

      法院受理过程中,孙某与朱某一家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发生激烈争执。22日上午,孙某路过丹棱派出所时,因思想波动,情绪激动,她突然跑到丹棱派出所谎称上厕所,便发生了上述一幕。同时,杨场派出所传来消息,孙某身体非常虚弱,前一天在杨场镇街上还昏倒过。为了稳定孙某的情绪,丹棱县政法委领导、法院审判人员、村组干部、孙某家属等人员均来到派出所,站在楼下轮番向孙某喊话,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

      经现场观察,民警发现,孙某位于丹棱派出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外的阳台处,她将小孩抱在怀里,双肘靠在阳台上,考虑到她身体虚弱,随时有坠楼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孙某的前面是电信办公楼,背后是派出所会议室,右侧是四楼走廊,左侧与派出所住宿楼靠近并相隔1米左右,下面是四层楼的高空。营救人员从地形地势考虑,不管是从派出所办公楼上去,还是从住宿楼上去,孙某都能看见,容易激怒她而发生不测。根据现场形势,在场领导迅速研究制定了4套营救方案,确保万无一失。施救过程中,地面民警不停地制造机械噪音,干扰分散孙某的注意力。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女子婚姻不顺闹极端 派出所里抱着女儿要跳楼>>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