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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日记透疑情 老丈人状告女婿外孙

  • 时间:2020-01-07 16:0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李大伯70多岁,杭州人,退休干部。去年8月,他的独生女儿跳楼身亡。女儿离世让李大伯和老伴陷入巨大的悲痛,老伴中风瘫痪。

      李大伯在整理女儿遗物时却发现透着疑情的日记。

      近日,老两口把女婿和外孙告上法庭,要求剥夺他们对女儿遗产的继承权。

      李大伯的女婿50多岁,外孙20多岁在国外求学,他们没有出庭,由律师代为出庭应诉,李大伯的老伴也因身体不好没有到场。

      女儿留下的遗产包括和女婿共有的三套房子(共价值400多万),还有220万元的存款。

      “我女儿的死和他们有关,他们虐待她!”李大伯情绪激动,这里的“他们”指的是女婿和外孙。

      李大伯说,虽然女儿有比较严重的慢性病。但以前在他和老伴精心照料下,一直病情稳定。就在女婿把女儿接回家一个星期后,女儿从家中窗户跳下自杀。

      他认为,女儿之死显然和女婿有关,是因为女婿的嫌弃和虐待,导致女儿厌世自杀。

      李大伯说,为了女儿家庭幸福,他多次给女婿经济扶持,可惜女婿并不感激,没有对女儿好一点。他拿出女儿的日记,翻到其中一页,大声读了出来:“他要跟我离婚……”女儿在日记中还提及,老公曾说过“不是你死就是我死……”

      “这就是证据!”李大伯转向法官,痛心疾首:“他打她,把她的脸都打破缝了好几针,他还不让她去看病。”

      李大伯伤心地说,女儿自杀前还跳过一次楼,女婿明明有能力防止她再跳,却监管不力,外孙看到爸爸打妈妈也不管不问,他们都不配拿女儿的财产。

      女婿和外孙的律师拿出夫妻合照和日常书信说:“他们夫妻关系很好,根本不存在虐待。”

      律师当庭读了女儿生前写给儿子的一封电子邮件:“儿子,你在国外读书,妈妈不能给你什么帮助,唯一能帮助的就是我的钱,以后我的钱都是你的。”

      “这只是电邮,真实性无法确定,不能作为遗嘱。”李大伯的律师反驳。

      女婿的工作单位出具了他的考勤表,中间有几次请假记录。女婿的律师说,请假就是为了去照顾生病的妻子。

      双方展开激烈争辩。

      法官宣布休庭,待核对李大伯女儿财产后,再开庭。

      根据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都是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均等继承遗产的权利。只有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继承人才会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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