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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十一次调和续夫妻缘

  • 时间:2020-01-07 16:0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5月5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罗白法庭法官的十一次调解使男子主动撤回离婚起诉,使一对曾经甘苦与共的夫妻再续夫妻缘。

      今年3月,原告黄某将与之共渡22年的妻子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该案庭审时,一家老小均陪同李某出庭,李某在庭上哭诉。

      1989年她与原告黄某自由恋爱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感情非常和睦。虽然初到黄某家时,黄家一贫如洗,但是经过夫妻二人齐心协力的努力,物质渐丰,建房买车,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子女也已长大成人。无奈在2009年左右,原告买了车外出做生意后,就逐渐对被告冷淡,直至到法院提出离婚。尽管如此,被告在庭审时一再表示,只要原告不提离婚,她愿意原谅原告,继续一起生活。但原告离婚的决心丝毫不为所动,也不听家人的劝告。

      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此案进行背对背调解,让双方都冷静下来,并耐心细致地对原告进行调和,原告十次拒绝调和,法官便十次劝导,并引用典故让原告认识到能得到妻子的真情是多么的难得,更不要因为现今物质的丰富而遗忘夫妻间真挚的感情。在法官第十一次调和后,原告离婚的决心在法官的坚持不懈下慢慢融化,默默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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