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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妻子下落不明 广西男子请求离婚

  • 时间:2020-01-07 16:0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一场跨区域的婚姻,成了他重寻幸福的“绊脚石”——由于女方已下落不明,他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才能够摆脱这场有名无实的婚姻。

      该男子姓韩,今年34岁,是一名职业理发师,多年前他在深圳认识了香港女子小川(化名),两人迅速产生了好感。为了依靠婚姻关系从大陆到香港定居,韩某与小川于2003年8月在香港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在深圳生活了一段时间,随后小川回了香港,韩某回到了内地。

      两地分居以后,韩某每年到香港探望小川一次。这期间,韩某一直积极办理赴香港定居事宜。为了签证方便,韩某还在南宁购买了房产,把户口从百色迁到了南宁。2007年3月,韩某从香港探亲回到南宁后,再也无法跟小川取得联系。之后他曾两次赴港寻找小川,但均未能找到小川的下落。

      定居香港梦碎后,韩某决定就在南宁市生活。他在南宁认识了新的女朋友,双方感情很好,但要想开始新的生活,韩某必须先摆脱之前那场有名无实的婚姻。

      2010年9月,韩某向南宁市良庆区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该案后,首先须向小川送达法律文书。由于小川是香港人,她的身份证上不标明住址,法院只能通过两人结婚登记时小川的地址送达,但送达回执显示,小川已经不在那里居住。由于小川已下落不明,法院只能采取公告送达。而根据涉港澳台法律规定,公告送达到香港须3个月,比内地公告送达的时间多一个月,因此该案直到今年4月7日才得以开庭审理。

      小川没有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后于5月10日作出判决,认为双方已3年多无联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但该判决还必须等待60天的公告时间届满才能生效,直到那时,韩某才能与现在的女朋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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