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于2009年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了《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
针对家庭暴力隐蔽性强、当事人难以举证和相关职能部门囿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导致遏制“家暴”不力的现实,浏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审议意见》。
去年1月,该市又由市综治委牵头成立由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加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司法保护领导小组,颁布了《浏阳市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安全保护的工作意见》,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条件、程序、期限以及各部门的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本次女孩“人身保护令”的裁定提供了充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