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永红
一个土著非洲人曾这样回答笔者的问题:“如果你想多讨几个老婆,你就按习惯法举办婚礼;如果你终身只娶一个老婆,你就去教堂结婚;如果你想娶一个老婆,但又想离婚,你就去政府登记结婚。”
提起非洲的婚姻法,至今仍存在一夫多妻现象,但并不都是一夫多妻,有的实行一夫一妻,而个别地方还一妻多夫呢!比如在非洲南部国家莫桑比克,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制度就同时存在,并且都是合法的。其实,这还不是非洲婚姻法的全部,细数起来,非洲的婚姻法堪称是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
非洲传统的婚姻法是习惯法,允许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而所谓一个丈夫可以讨4个老婆的婚姻法,是伊斯兰法。自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传入非洲后,伊斯兰的婚姻制度也传到非洲,主要盛行在北非和西非。而在非洲广大地区,尤其是城市,非洲人大多实行的是基督教婚姻或天主教婚姻。除此之外,非洲还有制定法婚姻,即通过到当地政府登记成婚。例如,加纳法律就认可两类婚姻类型:“基督教婚姻”和“非基督教婚姻”。简单地讲,基督教婚姻就是基督教认可的婚姻,又称作条例婚姻,即按照加纳颁布的成文法缔结的婚姻。而非基督教婚姻包括非洲习惯法婚姻和伊斯兰法婚姻。
习惯婚姻是否成立的关键是聘礼的支付。在南部非洲一般聘礼的价值是20头牛。聘礼由新郎或代表新郎的人支付给新娘的父亲或其亲属。在习惯婚姻下,婚姻并不只表现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更多表现为配偶双方家庭的联系。所以,一方家庭只要是接受了另一方的聘礼,婚姻也就成立了。而基督教婚姻则需在教堂举行婚礼,并经政府登记。
那么,这么多的婚姻形式,非洲人是如何选择的呢?婚姻法是属人法,一般而言,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肯定选择伊斯兰婚姻法,基督徒选择基督教法,那么信奉原始宗教的也就会选择传统的习惯法。但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尽然。就类似问题笔者曾问过一个非洲土著人,他给出的一个很幽默的回答是:“这好办!如果你想多讨几个老婆,你就按习惯法举办婚礼;如果你终身只娶一个老婆,你就去教堂结婚;如果你想娶一个老婆,但又想离婚,你就去政府登记结婚。”他的话有一半是玩笑话,但在某种程度上讲的也是实话。因为一桩婚姻的订立,最终取决的不是双方的身份,而是缔结婚姻者双方的意愿,有时甚至是一方的“阴谋”。
笔者曾在非洲某国的报纸上看到当地一位妇女玛丽讲述了她自己的婚姻故事。玛丽的丈夫是非洲穆斯林,但她不是穆斯林,并且是亚洲人。玛丽的丈夫在其所在的国家读大学,与她是大学同学,二人所学的都是医学专业。两人日久生情,不久后便在玛丽所在的国家结了婚,因丈夫家在非洲开了医院,毕业后两人决定到非洲工作和定居。正当玛丽兴高采烈地陪同夫婿乘飞机到非洲安家落户时,没想到一下飞机就懵了,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原来迎接他们俩的是玛丽丈夫的三个在非洲的妻子和十几个他的孩子。而在结婚时玛丽根本不知道她的丈夫已经有了这么多妻子和孩子!她哭喊着要回老家,但她丈夫和那三个妻子极力挽留。无奈之下,玛丽只好承认自己是第四个妻子的事实。好在那三个妻子对她还算友善,尤其是当大老婆难产时,她作为妇产科医生帮助其顺利渡过难关之后,那三个妻子对她更是关照有加,慢慢地她也就逐渐习惯了这种一夫四妻的生活。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