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王小姐做了一件至今都后悔的事:名下已有两套房,最近又看中了一套,因受“限购令”限制贷款受阻,在售楼小姐建议下,夫妻俩办了假离婚,现在婚是离了,房子还是没买到。
去年12月份中旬的时候,王女士和老公在锦绣汇城看中一套100多万的房子,一合计,如再买该房银行贷款利率要多加10%,且首付款达到60%。售楼小姐给那夫妻俩出招:先离婚,只要其中一方名下没有房子,就可以按买首套房的规定购这套房了。于是,夫妻俩听取了建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一人一套房。老公将自己的一套卖给一家中介公司后,夫妻俩再到这家楼盘以老公之名买房子,并按首套房缴付给售楼部30%首付款51万。
银行在审核时,查出男方名下那套已卖给中介公司的房子还没有过户,遂拒绝新购房的贷款。王女士这么一折腾,成离婚女士了,房子最终也还是没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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