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结婚离婚复婚离婚 感情纠葛30年

结婚离婚复婚离婚 感情纠葛30年

  • 时间:2020-01-07 16:0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杨女士与马先生二人因离婚之事三十年内五进法院,2011年6月初,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二人终于为离婚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推荐阅读:离婚手续办理

      杨女士与马先生1982年秋经人介绍相识,1984年10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二人因发生矛盾在顺义法院起诉离婚,但均调解和好并撤诉。后因为考虑双方所生的女儿,为家庭考虑,双方虽有争执,但均未再要求离婚,现双方的女儿已成年。

      2009年1月,杨女士称,因发现马先生手机上有别的女人的信息,怀疑马先生有外遇。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二人离婚。

      离婚后,经人说和,二人又于2010年2月办理了复婚手续,复婚后马先生的工资卡交由杨女士保管,一个月后,杨女士称马先生将工资卡偷走(马先生称,自己重新办理了工资卡),又不关心家庭,2010年10月 ,杨女士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此次,经法院调解,杨女士再次撤回起诉。

      2011年5月,杨女士再次就离婚问题走进法庭,说:“只要我有口气,能爬到法庭,我也要要求离婚!”马先生对于离婚的事情也是满腹抱怨,电话中称拒绝应诉。经过顺义法院杨镇法庭宋万忠法官一次又一次的电话沟通,马先生又一次坐在离婚案的被告席上。

      在询问中,宋法官详细地介绍了有关的规定,结合双方复婚后不久原告即起诉离婚、撤诉后双方感情并未得到修补的事实,说服被告要有离婚的心理准备;同时也表示希望被告可以寻求亲属的帮助,法庭可以考虑在有关人员的协助下,努力说服原告撤回起诉。

      马先生在庭前的电话联系中表示一定会配合法庭的工作。在开庭中,马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再给付杨女士共同财产折款。考虑到第一次调解离婚中,在经济上已经照顾过女方的利益,宋法官建议杨女士放弃财产要求,以尽快达到离婚的目的。双方就离婚问题又一次达成调解协议,三十年的恩怨和感情纠缠终于在法庭的见证下画上句号。

      巨人法务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离婚协议书离婚手续家庭暴力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婚姻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结婚离婚复婚离婚 感情纠葛30年>>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