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妻子沉迷网络 丈夫一怒起诉离婚

妻子沉迷网络 丈夫一怒起诉离婚

  • 时间:2020-01-07 16:0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由于沉迷网络,妻子丢下三岁儿子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其夫无奈起诉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抚养儿子,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推荐阅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原告小军陈述说,自己与素素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在2005年登记结婚,2006年农历正月素素生下儿子,婚后的生活还算可以,但是后来素素迷恋上了网络,不仅不再照顾家和儿子,更于2010年4月的一天,突然发展到离家出走,至今不归,且音讯全无,自己独自带着年仅三岁的儿子,实在是无法生活,故此要求法院判决与妻子素素离婚,自己抚养儿子,由妻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经公告,素素未到庭应诉,也未向法院递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自2010年4月离家出走,现下落不明。使双方丧失了必要的感情交流及沟通。原告因此也丧失了与妻子共同生活的信心。经调解,离婚之意甚坚。证实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依判决准许小军与素素离婚,由于素素现下落不明,儿子由小军抚养,孩子长大后随父随母自己选择。

      该判决经公告送达,今天己期满开始生效。(文中人物系化名)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妻子沉迷网络 丈夫一怒起诉离婚>>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