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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妇闪婚闪离 法庭和解

  • 时间:2020-01-07 16:0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夫妻认识一月后闪婚,闪婚后一月又诉请离婚。

      案例

      王女士和李先生仅在认识后一个月便登记结婚,但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便互相反目,开始为家庭琐事争吵并最终起诉离婚。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新婚妻子与丈夫反目,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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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诉称,2011年3月份经朋友介绍与李先生相识,4月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一个月双方就因为结婚时财产问题等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因李先生性格偏执,脾气暴躁,出言伤人,遇到事情不能开诚布公协商解决,夫妻无法沟通,两人于6月初分居至今。王女士称,婚前其父母购置了一辆高档轿车用于做生意,但李先生爱慕虚荣,占据着王女士父母的轿车始终未还,多次协商无果,导致王女士家里生意大受影响,王女士的父母对此既气愤又无奈,王女士夫妇也经常因此争吵不断。夫妻两人感情出现不愉快后,结婚前购买的锅碗瓢盆、床单被褥、家具摆件等收据也被李先生一卷而空。

      李先生辩称,自己和王女士的感情很好,虽然有矛盾,但并没有到离婚的地步。

      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与李先生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夫妻二人均有继续生活的想法,只是由于缺乏沟通和对财产的看法不一致导致矛盾迭出。于是主审法官当庭调解,夫妻俩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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