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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 孩子扔给法院

  • 时间:2020-01-07 15:5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提示:孩子父母闹离婚,都不想抚养孩子,这个3岁的孩子已经被父母第3次送到了法院。

      17日,芝罘区人民法院毓璜顶社区审判庭副庭长李心刚正在办公室忙碌,这时一名中年男子抱着个孩子来了。李心刚的心“咯噔”一下,他知道,这名父亲又来“送”孩子了。原来孩子父母闹离婚,都不想抚养孩子,这个3岁的孩子已经被父母第3次送到了法院。

      3岁男童招谁了 三次被扔在法院

      17日上午9点半,芝罘区人民法院毓璜顶社区审判庭副庭长李心刚看到这位父亲又来“送”孩子,他赶紧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孩子的父亲讲道理、讲责任,但是这位父亲似乎铁了心,就是听不进去,一直强调说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法院不把孩子判给孩子母亲,他就把孩子放到这里。说完,这名父亲把孩子放到审判庭就离开了。

      “这已经是第3次把年仅3岁的孩子扔到这里了。”李心刚说,孩子的父母想离婚,都不想要孩子,第一次把孩子放到这里是1月10号首次开庭的时候,工作人员向他们讲了很多道理,但是两人还是不同意,该案只好择日再判。

      “当天审判结束时,父亲有些不乐意,直接离开了,母亲出门去追孩子父亲没追上,结果两人都把孩子落在审判庭里。”李心刚说,工作人员只好报警,由民警把孩子送到父亲家。

      开庭后的第二天,孩子的父亲又把孩子送回审判庭。在法庭一楼,这个父亲先打电话通知了法庭工作人员,当李心刚下楼的时候,孩子的父亲已经离开了。 17日是小男孩的父亲第3次把孩子送到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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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相差22岁,都称无力抚养孩子

      记者了解到,孩子的父亲王金鹏今年48岁,母亲李芸今年26岁,两人于2009年8月22日登记,结婚后于2009年12月17日生育现在的孩子。母亲李芸是初婚,王金鹏是再婚。

      在民事诉状上,李芸称他们结婚初期感情尚可,后因双方感情日渐淡薄,经常为琐事吵架。2011年7月,两人曾协议离过婚,孩子当时判给了父亲王金鹏。时隔一年,2012年8月份,两人感情和好并复婚。

      2012年10月,李芸又怀孕,但是经检查是异位妊娠,10月11日,李芸作了宫外孕流产手术。

      据介绍,李芸之所以把丈夫告上法庭,一个重要原因是她在生病期间,王金鹏不但不予照顾,还不支付治疗费用,双方已经失去共同生活的基础。

      对于离婚,王金鹏表示同意,但不再抚养孩子。王金鹏称,他岁数大,没有固定住所,上面还有老母亲,自己身体也有病。他平时给别人开出租车打替班,不是稳定工作,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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