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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5月生子,不孕男索精神赔偿

  • 时间:2020-01-07 15:5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不孕导致夫妻协议离婚,但在离婚5个月后,女方生下一男孩,男方得知前妻曾有婚外恋,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精神赔偿,但被法院驳回起诉。下面,巨人法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因不能生育,夫妻离婚,协议离婚5个月后,前妻生下一男孩。近日,男子得知前妻曾搞婚外恋,要求前妻赔偿精神损失,被法院驳回。

      12年前,家住武昌的小张与妻子小文恋爱结婚。婚后,两人一直无法生育,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小张没有生育能力。随后,夫妻俩渐渐出现了矛盾。

      2005年,小文与他人发生了婚外情。不久,两人协议离婚。因考虑到自己的过错,小文主动提出将价值40多万的房子,划归男方所有。小张在1年内支付给小文10万元的房屋补偿金。两人离婚一个月后,小文马上与其情夫结婚,并在婚后4个月生下了一个男孩。小张得知此情况后大为震怒,拒付10万元补偿金,并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精神赔偿。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前妻小文也一纸诉状,把小张告上了法庭,要求小张履行《离婚协议书》。近日,法院判决,小张在15日内,将房屋补偿金交付小文。

      [ 律师说法]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宏伟说,《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作为过错方,小文在协议离婚时,已对小张在财产上作出了让步,小张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义务。而小张提出的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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