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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本月将审议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决定

  • 时间:2020-01-07 15:4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修改计划生育法或放开二胎相关政策一直深受关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审议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决定。专家认为,单独生二胎无需修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于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本次会议将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审议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 本月将审议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决定

      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改计划生育法或放开二胎相关政策。

      去年7月,一份由15位国内法学、人口学学者联名签署的修法建议书寄送至全国人大,建议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对公民生育权的限制,废止生育审批制度,废止社会抚养费制度。

      建议书的发起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接受采访时表示,生育政策分狭义和广义,狭义上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指生育子女的数量,这在计划生育法中有规定,是由各省的地方性法规来定;广义上包括的内容较多,这次人大常委会调整的是生育数量问题还是广义上的生育政策问题,值得关注。

      记者注意到,这次全国人大的新闻稿中,表述为“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而并非审议修改计划生育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翔也是参与去年7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学者之一。“全国人大是可以发布‘决定’的,这是它的一种职责。但不能视为法律,可能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告诉执法者未来怎么办。”张翔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专家 “单独”生二胎无需修法

      11月中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我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解答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时表示,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一胎政策提出倡导,并非推行,并且允许地方对二孩细则的特殊情况进行规定,与《决定》精神并不违背。据此,杨伟东认为,“单独”二孩的政策推行,无需全国人大启动修法。

      张翔也认为,现行的计划生育法并没有说只能生一个,只是提倡生一个。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存在修改计划生育法的问题。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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