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广东单独二孩未落地 母女抢怀孕致厮打

广东单独二孩未落地 母女抢怀孕致厮打

  • 时间:2020-01-07 15:4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单独二孩政策已经放开实施,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广西等地相继明确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身为独生子女的小红却需要与继母抢生,按照广东省人大的解读,“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但目前广东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对于独生子女定义是否做出调整尚未可知。

      国家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后,已育有一女的独生女小红(化名)便早早备孕检查,只待政策落地广东后便实施“再造计划”。但她没想到,一直未育的“后妈”新婚后也想生育,这使得她“独生女”的身份及二胎计划岌岌可危。为此事二人争吵不休,甚至当街厮打。

      >>争相造人

      母女抢怀孕致厮打

      今年30岁的潮汕媳妇小红已经有了一个2岁半的女儿。去年底,“单独二孩”的消息传出后,一直想要个孙子的公公婆婆便时常来吹风“再生一个”。于是夫妻俩便早早开始备孕检查,只待政策落地广东便火速造人。

      但正当小两口的造人计划进展得顺风顺水之时,一个让她两难的纠结事却横亘在眼前。

      大约半年前,小红50岁的父亲通过再婚娶了一个35岁的继母,继母此前一直未有生育,因此新婚不久便开始努力造人。

      但这却让小红的独生子女身份岌岌可危,按照广东省人大的解读,“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简称“四无”)。

      按照目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之前未育的继母可以在再婚后生育子女,因此一直努力造人的继母很可能使得小红的“弟弟或妹妹”抢生在她自己的孩子之前,为此,害怕失去独生女身份的小红与急于求子的继母经常为此事争吵不休,甚至当街厮打。

      >>能否生二胎

      要待政策细则出台

      小红的父亲如何选择?“我爸私下告诉我,就一个女儿,他希望我先生下来。”但小红说,由于一边是女儿,一边是妻子,他并没有明说。

      如果继母先生产,小红的第二胎是否铁定没戏?

      广东优生优育协会会长冯鎏祥表示,关于单独二孩,目前广东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对于独生子女定义是否做出调整尚未可知,如果继母的孩子先出生,小红还能否再生二胎,要待广东的政策出台后才能明晰。

      巨人法务为您推荐:

      ■ 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于2月21日起实施

      ■ 上海单独两孩政策3月1日起施行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广东单独二孩未落地 母女抢怀孕致厮打>>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