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监护责任是法定的,但是近年来由于父母监护不当而导致未成年子女惨案却屡屡发生。日前,深圳被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监护失当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和转移试点工作。
从贵州毕节五名流浪儿童寒冬死在垃圾桶内,到南京饿死女童案,再到上月发生在深圳石岩的父亲离家出走幼年姐弟被饿四天……近年来,由于父母监护不当而发生的未成年人惨案屡见报端。然而在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甚至直接伤害孩子的情况下,他们的监护权也很难被直接撤销。
据悉,中国在法律上确立强制剥夺儿童监护权制度已经20多年,但截至目前全国尚无一例剥夺监护权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日前深圳已被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监护失当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和转移试点工作。
遭家暴流浪染恶习
深圳市救助站的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每年都会救助200多名未成年人。在进站前,他们有的流浪街头,有的则因偷盗、抢劫等轻微违法行为被警方送进站。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儿童的违法问题虽然与社会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问题的根源仍在父母。
因偷盗豪车倒车镜,小吴被送到深圳救助站时只有15岁。在父母离异后,小吴被判给了父亲,没有正当职业的父亲却常常拿小吴当出气筒,自己稍有不快便对小吴拳打脚踢。忍受不了家暴的小吴从贵州老家离家出走,流浪到了深圳。为了填饱肚子,他开始小偷小摸,最终干起偷盗价值上万元的豪车倒车镜这种勾当。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心理辅导老师吕红甫总结说,来救助站的孩子大多有一些共同的遭遇:单亲家庭,父亲带孩子,曾经是留守儿童,在童年阶段缺少与父母的情感交流……“许多孩子遭受了来自父母的暴力后选择离家出走,随后染上偷盗等恶习”。
吕红甫说,目前救助站作为孩子的临时救助机构,仍然以帮助孩子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为主要目的,但对于许多家庭已经破裂的孩子而言,回家并不意味着就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全国尚无撤销先例
被救助的小张,离开救助站就意味着无家可归。小张跟着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改嫁到新家,但继父在工地上出事故身亡,与小张没有血缘关系的叔叔、姑姑等代领了小张继父的赔偿金,却拒绝抚养小张。小张成了有亲人的“孤儿”。
在深圳市儿童福利院,有很多身体健康的孩子,因为父母仍在监狱服刑,没有办法变更监护权,不能像其他被遗弃的孤儿那样享有被其他家庭领养的权利。
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撤销、变更未成年人监护权,其实早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不过,这条法规却一直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导意见,撤销监护权的诉讼请求应由谁提出?孩子的监护权可以转移给哪些机构?这些问题一直缺乏相关规定,因而二十多年来全国至今仍无一例监护权被撤销转移的案例。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