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夏吟兰受访:反家暴重点是预防

夏吟兰受访:反家暴重点是预防

  • 时间:2020-01-07 15:4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提示:家暴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国家正在制定反家暴的专门法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受访,她表示反家暴最重要的是预防而非制裁。下文是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暴力是会代际传承的,父母要给孩子从小灌输不能施暴的观念。

      目前关于禁止家暴的法律法规是不完备的

      中国青年报:有学者认为,家庭暴力的定义除了草案中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还应该包括性暴力和经济控制。您怎么看?

      夏吟兰:从广义上说,身体暴力可能也包含性暴力。鉴于其特殊性,性暴力可能对受害者的伤害更严重,把性暴力单独列出来会更有利于保护受害者。

      经济控制的举证会比较困难。在目前的情况下,肯定要考虑到法律的实施,所以暂时不包含经济控制也比较现实。

      中国青年报:草案认为家庭成员指的是近亲属。那同居关系、伴侣关系、前配偶关系应该包含在内吗?

      夏吟兰:其实不管是前配偶关系还是同居关系,都和婚姻关系有非常相似的特点。比如双方关系的依赖性,不仅包括情感上的依赖,甚至还有经济上的依赖。再比如暴力行为具有周期性、反复性、隐蔽性的特点,并以控制对方为目的。

      至于会不会与家庭的定义产生冲突,我觉得用推定的方式比较好。具有同居关系、前配偶关系以及家庭寄养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可以视为家庭暴力。通过这种准入条款,把家庭暴力的主体适当扩大,实际上是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

      中国青年报:草案出台之前,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禁止家暴”的规定,那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意义何在呢?

      夏吟兰:目前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是不配套的,是没有体系化的,而且里面家庭暴力的概念、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手段都是不完备的。

      所以,我们希望通过一部完整的反家庭暴力法,首先制定一个包容性的家庭暴力的概念,然后建立多机构多部门合作的反家暴的干预措施,最后制定一些真正保护受害者的救助措施,这样才能达到保护受害者的目的。

      中国青年报:过去有人认为在中国的家庭里面家庭暴力不算个事儿,而现在学者、媒体、司法界人士等都对家暴问题特别关注。在您看来,家暴行为有哪些新特点和趋势?

      夏吟兰:其实,家庭暴力的个案数量不一定在增加。过去人们根本不把打老婆、打孩子视为暴力行为,觉得这是家里的私事,不是社会问题。并不是说过去没有家暴,而是许多人不敢说、不能说、不愿说,家丑不可外扬。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夏吟兰受访:反家暴重点是预防>>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