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5月1日起试行收养评估新政,将重点评估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无虐待(忽视)儿童、家庭暴力或者其他针对儿童的违法行为,有无吸毒、酗酒或暴力犯罪,申请人的收入或经济能力是否足以负担家庭生活,申请人能否提供充足的空间满足新增被收养儿童的需求等方面的内容。
桐乡市被国家民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收养评估试点城市。
近日,桐乡市民政局出台最新政策,明确我市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收养评估制度,意味着今后市民要想领养市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时,必须要经过收养评估这道程序。
据了解,收养评估的对象为拟收养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家庭。
试点工作先采取由市收养登记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行评估的方式。待相关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政府委托购买服务的模式,即由市收养登记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购买服务,聘用第三方机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此基础上对有收养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需求的家庭进行科学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收养家庭评估报告将作为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的重要依据。评估时间一般为一件3至6个月。
收养评估,需要评估哪些指标?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评估报告应包含收养家庭基本信息、收养动机、个人文化和经历、家庭背景、身体健康状况等指标。重点评估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无虐待(忽视)儿童、家庭暴力或者其他针对儿童的违法行为,有无吸毒、酗酒或暴力犯罪,申请人的收入或经济能力是否足以负担家庭生活,申请人能否提供充足的空间满足新增被收养儿童的需求,申请人有无身体或者心理疾病影响其给予被收养儿童适当的照顾,申请人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信息等事项。
今后,市民要想领养市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时,该走怎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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