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生育一孩只需登记,无需申办《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办理将实行承诺制;对以虚假承诺进行一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通知解读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将办证推上“快车道”,长期以来繁琐的生育证明申领手续得以简化。
便民措施
四举措方便办证
我市已将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作为今年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将其纳入今年市区对镇街计生目标管理内容。为了更好地落实新政,优化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服务证制度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方便群众办证。
精简办证材料
我市要求精简办证材料: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的,经外省镇、街计生办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或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也可在我市办理生育服务证。
如果一对夫妻婚育信息在全员人口数据库准确无误的,就不再要求这对夫妻提供证明材料。镇、街计生办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查询打印,经当事人夫妻签字确认即可审批发证。新政出台前,我市申请再生育的夫妻,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及符合再生育条件证明材料等。精简后,申报材料大约减少一半。
缩短办证时间
首先是限时办结。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符合再生育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其次建设“一站式”办证窗口。各镇、街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计生办证窗口,公开《再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办证流程图、便民措施、办理时限和承办人信息等内容,配备电脑、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实行首接负责,“一站式”服务。
第三实行网上办证。推行生育服务证电子化。需要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可进入计生网上办证系统,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办理材料网上存档(纸质材料同时存档)。
杜绝互相推诿
落实首问责任。属于受理范围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不属于当地受理的,应明确告知群众受理地点;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
一孩生育登记制度规定,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在生育登记及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时,具有同等职责,不得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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