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州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萝岗区的超生罚金征收标准大部分都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而征收倍数多为4.5倍;惠州的是按前一年该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到6倍标准征收。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广州
超生一孩,夫妻一人“罚款”或达20万
越秀、天河、白云等多区以基数的4.5倍征收
广州各区社会抚养费收多少?记者查询发现,在能查到2015年征收标准的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萝岗区,其征收标准大部分都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而征收倍数多为4.5倍。按照这一标准来计算,广州的夫妻如果超生一个孩子,夫妻一人的社会抚养费几乎在20万左右,当然,这并没有将个人收入所占的因素计算在内。
以越秀区为例,其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538元,如果按夫妻其中一人的征收额来算,超生一个子女,社会抚养费缴纳的金额应为213921元,如果夫妻双方户口都在越秀区,双方共计427842元。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除了按当地收入外,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不过,记者查询发现,在广州大部分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中,并没有对这一项作出说明。只有黄埔区明确规定,超出的部分按1.5倍来计算。
也有区以缴纳时间来区分倍数,如白云区,一个月内缴清社会抚养费,倍数为3倍,而一般情况下为4.5倍。
按照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布的《天河区历年政策外生育(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从2002年来,天河区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天河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按4.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002年,天河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911元,而到了2014年则升至47877元,而夫妻一人超生一孩的社会抚养费也因此从76099.5元蹿升到215446.5元,增加了2倍。
惠州
“罚款”多数只能收到首付30%
惠州惠城区城镇户口超生一个孩子“罚款”接近20万元
超生一个孩子往往要面对天价“罚款”。惠州惠城区市民去年超生一个孩子,“罚款”已经达到197952元。不过由于征收难度大,很多都只收到30%。
昨日,惠州市卫计局宣教科科长张国锋介绍,按照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是按前一年该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到6倍标准征收。一个家庭如果超生一个孩子,按照上一年当地收入标准的3倍收取,夫妻双方就是6倍。
按照惠城区卫计局社会抚养费征收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惠城区城镇居民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从2010年到2014年分别是21278、23565、26609、29965、32992元.。按照征收标准为基数的3倍,同时还要算夫妻双方,合计就是6倍。那么惠城区城镇居民夫妻双方如果超生一个孩子,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从2010年开始到2014年就分别约是12.8万元、14.1万元、16万元、18万元、19.8万元。如果超生二胎这个数字还将再翻倍。
10多万元甚至接近20万元的“罚款”真的都能征收到么?“社会抚养费数额比较大,所以政策也有通融,可以先缴纳30%,之后的3年内缴纳。”惠城区卫计局副局长戴湘涛介绍说。在缴纳30%的社会抚养费后,超生的孩子就可以先上户口。“很多家庭一下子拿不出来这么多钱,以人为本孩子上户口读书也重要,所以只要缴纳了30%,都可以先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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