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反家暴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反家暴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 时间:2020-01-07 15:3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近日初审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反家暴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据了解,扩展草案中所规定的家庭暴力形式范围,纳入性暴力。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有数据显示,目前家暴中性暴力的比例是13.8%。

      “性暴力作为一种对受害人身心健康、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行为,对受害人的影响和伤害比单纯的精神暴力和身体暴力都要严重。不仅对受害人身体上造成伤害,而且是对受害人人格的漠视与践踏,导致受害人身体和精神遭受双重伤害与痛苦。”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明舜说。

      李明舜指出,尽管在我国许多人谈性色变、羞于启齿,但法律要解决问题就必须面对现实,不能视若无睹。我国的反家暴法如果在家庭暴力客观表现形式上遗漏了性暴力,不仅会对性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缺乏必要的尊重和保护,而且也会使这部法律的国际评价大幅降低。

      据了解,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二条意见、第十九条一般性意见以及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暴力的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九条条款、第十三条一般性意见中均提到,针对儿童和妇女的暴力都应包括性暴力。此外,很多国家都将性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比如英国《1996年家庭法法案》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是:“个人为了控制或支配与之存在或曾经存在过某种亲属关系中的他人所采取的任何暴力或虐待行为(不论这种行为是肉体的、性的、心理的、感情的、语言的或经济上的)。”

      有专家认为,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反家暴法要纳入性暴力的重要原因。

      “人们都认为夫妻应该有性生活的义务,所以婚内强奸和性暴力就被忽略了。但是根据我们调查,一些遭受家暴的妇女在遭受身体暴力的同时也在遭受性暴力,所以性暴力应单独提出。”中国社会科学院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卜卫强调。

      近年来,国际社会将经济暴力列为一种新型家庭暴力形式。所谓经济暴力,即加害人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经济控制或故意损害财产的行为,包括无理由剥夺和限制受害人依法享有或生存所必须的经济来源,故意损害或破坏受害人财产,其结果是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权益、身体及其精神的多重损害。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反家暴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