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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开“单身证明”需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 时间:2020-01-07 15:3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前不久,蚌埠小伙子闫文虎在心仪的小区购买了一套婚房。当他交了首付款、准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料被告知业务暂缓办理。

      原来,在蚌埠市,无论公积金贷款还是购房纳税优惠政策,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个人购房时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单身证明”。今年9月下旬,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民政部下发的通知,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政策的调整一时间造成了各部门出现短暂的“业务休克”。

      各部门纷纷采取紧急措施。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家银行、地税部门等要求居民进行书面承诺、主动申报婚姻状况。蚌埠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处请示市政府后,与民政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临时建立由产权处派员至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婚姻状况进行集中审核的机制。

      经过大半个月的等待后,闫文虎在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签署了多份婚姻状况声明承诺书,才办下了贷款。

      “单身证明”停开,减少了办事环节。然而走访中,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由于相关部门间尚未建立有序、规范的信息沟通机制,税收征管、房屋买卖、公积金使用、银行房屋贷款、保障房分配等多个环节均存在较大风险点。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针对家庭第三套房,中心是禁贷的,若申请人采用欺瞒手段,很可能获得15万元至30万元公积金贷款。

      蚌埠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以个人住房交易契税征收为例,目前,蚌埠市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144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按2%的税率进行减半征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唯一普通住房,按1%的税率进行征收。此前,单身证明是界定是否享受契税优惠征收政策的办理依据。 “契税征收属于即办件,税务部门没有时间去民政部门核实信息的真伪。这无疑给税务征收带来漏洞,甚至增加税务部门的廉政风险。 ”

      蚌埠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同样表示了担忧:房屋产权登记中,存在大量隐形共有人,夫妻中的一方若隐瞒婚姻状况,擅自处置共有财产,将给另一方带来损失。而目前民政部门只帮忙查询信息,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部门间责任划分并不明确。

      据了解,省民政厅已初步建立全省居民婚姻状况数据库。不少采访对象呼吁,在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个人承诺约束力有限的今天,各部门间应尽快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由民政部门向所需部门开放端口,提供必要的信息。

      “当前,国家大力提倡简政放权。在简化流程方便百姓的同时,也不应忽视背后的工作。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更应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和利用大数据,建立专业、规范、便民的管理机制。”蚌埠市委党校副校长诸宗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原标题:停开“单身证明”,信息共享平台需尽快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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