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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代表热议如何让全面二孩政策落地

  • 时间:2020-01-07 15:3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定,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二孩”政策成为近日召开的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热议的焦点。

      代表们指出,如何让“全面二孩”政策顺利在福建落地,在既能保障依法有序实施的前提下,又能保障适龄生育群体应有的生育权利和意愿,各部门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应为政策落地提供法律依据

      陈展弘等10位代表在议案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而从社会保障角度来讲,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风险性就在于唯一性,据相关统计,目前全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这种现象本是可以通过调整生育政策避免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当前,福建省启动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建议对现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

      陈展弘建议在条例中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或者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批,可再生育。

      调动适龄生育群体生育意愿

      近日,福建省总工会在福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等地188家不同所有制企业中,针对1249名女职工开展“二孩政策与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路平等4位代表认为,从调研情况来看,依然存在许多影响女职工生育意愿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可能会直接影响“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

      有79.02%的受访女职工因为“育儿成本高,经济负担重”生不起二孩,34.02%因为“影响就业和职业发展”不敢生二孩,22.82%因为“年龄和健康因素”不想生二孩,34.99%因为养育时间等其他因素不愿生二孩。如果女职工经济收入有限,社会化家政服务成本过高、父母的身体健康情况等将直接影响其生育二孩的意愿。此外,二孩生育审批手续繁琐、二孩产假时间短、上学择校难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她们的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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