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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 勇敢对家暴说不

  • 时间:2020-01-07 15:3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30年的婚姻,长达20余年的家暴。各种打骂,早已是被怀疑不忠的妻子的“家常便饭”。最严重的时候,丈夫甚至曾拿着刀架在她的脖子上,逼她承认对丈夫不忠。因为无法忍受,程女士当时就报了警,之后带着儿子一起离开了那个家。

      搬出家后,程女士与儿女就租住在福建省泉州市区。因为身体虚弱无法工作,儿子任强也因患病无法上班,母子二人只能靠着大女儿微薄的工资生活。

      为了孩子,程女士选择了隐忍,直到2013年,才正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隐忍,是中国女性在面对家暴时现实的苦恼。

      近日,国内一家专业育儿网站宝宝树对2453名女性进行了家庭暴力现状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的2453名女性中,52.6%的受访者曾遭受过爱人的家暴。

      此前,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

      在如此数据下,却有很多女性作出了和程女士相同的选择——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受访网民在遭遇家暴时,选择自己默默忍受、“不敢大声说出来”的超过一半。很多受害者表示,遭遇家暴求助最多的是家人或朋友,而非妇联、派出所。

      根据反家暴法规定,要求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但在现有的庇护场所,却在遭遇各种“冷场”。

      以由成都市救助站与成都市妇联联合设立的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为例,这个被誉为反家暴“安全岛”的中心,为受救助妇女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心理抚慰和法律援助等。然而,该中心成立10年来,却仅救助30余人次家暴受害妇女。

      “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人中的妇女、老人、儿童一般是主要的被施暴对象,且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绝大部分是女性。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影响,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不愿曝光或不敢曝光。而家庭暴力除了身体暴力外,还有的是精神伤害和控制自由的精神暴力,还有发生在夫妻之间最常见的、最具隐蔽性的性暴力,另外还包括经济控制,因此家暴在形式上具有多样性。”北京律师秦永乐向记者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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