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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神志不清时被办离婚手续 告赢民政局

  • 时间:2020-01-07 15:3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刘丽(化名)怎么也想不到,相濡以沫近二十年的丈夫竟然趁她神志不清时带她到民政局离婚,而民政局也给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

      丈夫入狱四年 妻子不离不弃

      刘丽家住未央区,今年44岁,1997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一小伙,同年二人迈入了婚姻殿堂。次年,两人的女儿出生了,从此,刘丽就专心在家相夫教子,赡养老人。两人感情也一直很和睦。

      2006年,在外务工的丈夫因过失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丈夫进了监狱,日常生活费和孩子的学费都成了问题,刘丽无奈之下,只能独自支撑起整个家庭。农闲时,她还多次前往监狱看望丈夫,鼓励他积极改造。

      丈夫不顾妻子生病与其离婚

      丈夫提前出狱了,刘丽本以为从此就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就在一家人沉浸在团圆的喜悦中时,刘丽却发现自己的注意力开始不集中,偶尔还会出现幻觉。刘丽说,这也和丈夫入狱,她受了刺激有关。随着症状的加重,她甚至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平日里许多简单的事情都只能由其母亲代劳。

      以往的贤内助现在反而成为家庭的累赘。2014年11月,丈夫未征得刘丽母亲的同意,带着几乎没有行为能力的刘丽前往未央区民政局登记离婚,并顺利领取了离婚证。

      为家庭辛苦了这么多年,怎么说离婚就离婚?这让刘丽以及她的娘家人怎么都想不通。

      2015年1月29日,刘丽在亲属的陪同下前往陕西新安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鉴定报告确定刘丽患有典型性慢性衰退性精神病,病程至少在5年以上。

      民政局称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刘丽不服未央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颁发的离婚证书,于2015年4月17日将未央区民政局告上法庭。

      作为原告,刘丽请求撤销离婚证书的同时提出赔偿诉讼费及鉴定费5000元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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