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从此,家暴不再是家务事。然而,令人唏嘘的是,3月4日,舒城女子李某因不堪长年家暴锤杀丈夫涉嫌故意杀人罪,站在了合肥市中级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如何让《反家庭暴力法》明断家务事?针对法律实施中的相关疑难问题,3月12日,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合肥市妇联专门举办了一场“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
“去年合肥市妇联接到632个投诉,80%与家庭暴力有关,而实际情况应该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合肥市妇联维权部部长马晓燕介绍,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呈逐年增多趋势,以每年2%至2.5%的比例上升。前来投诉的女性中,有不少受虐待的程度已经比较严重,被打得鼻青脸肿、骨折,甚至脑凹陷。这一数据得到基层法院法官的证实。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赵先娥表示,该院受理的由女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中,有80%的案件存在或轻或重的家庭暴力情况,有的男方存在违法犯罪前科,比如打架或者吸毒的,对女方造成的伤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部分已构成轻伤害。
但遭遇家暴的女性无论是向妇联求助还是寻求法律保护,救济的效果并不理想。马晓燕坦言,由于职责所限,妇联的手段十分有限,虽然十分同情当事人,但主要能起到的作用还是引导、调解。而曾被誉为家暴受害者“护身符”的人身保护令,因取证、执行难等原因,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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