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常州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常州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 时间:2020-01-07 15:3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昨天下午,新北区法院对50岁男子何某出具一份民事裁定书,禁止何某对妻子实施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据悉,这是今年3月1日我国《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我市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保护令”。

      今年3月14日,女子石某来到新北法院咨询,她告诉法官,自己被丈夫打了,头上有伤口。法官看到,石某头上有一处约2平方厘米的头皮裸露。

      今年50岁的石某与丈夫结婚近30年,如今儿女已成家生子。石某说,丈夫脾气火爆,这20多年来经常打她。今年3月10日那天晚上,石某和 丈夫因一把钥匙起了口角。丈夫动手抓住她的头发,使劲往地上摁。邻居们闻讯赶来劝阻,但怎么都劝不住。最后,丈夫生生把她一簇头发给拽了下来。事后,石某 去向当地妇联求助。在妇联的帮助下,石某来到新北法院咨询。

      新北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谭韫争听取石某讲述后,初步认定石某丈夫的这种行为属于家暴,石某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16日,法官开始对石某此次遭受家暴收集相关证据。当天下午,新北法院正式出具《民事裁定书》,禁止石某丈夫再次实施家暴行为,如违反禁令,视情节严重, 可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当面将这份人身保护令送达到石某丈夫手中,并要求其签字。

      拿到裁定书,石某丈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面向法官表示,今后不会再殴打妻子了。

      (原标题:“反家暴法”见成效:常州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常州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