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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暴 重庆首发人身保护令

  • 时间:2020-01-07 15:3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大足区杨女士常年遭受家暴,今年以来更是每月一次报警求助。在民警建议下,杨女士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21日,大足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16)渝民保令1号。据悉,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我市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15日,家住大足区棠香街道的杨女士向大足区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报警称,她与丈夫邓某最近在协商离婚,多次遭到丈夫殴打,当天她又遭到丈夫威胁。

      民警随后到场调查。杨女士与邓某结婚10多年,并育有一女,丈夫是教师。最近一年双方信任感越来越差,杨女士怀疑丈夫与其他女性交往过近,邓某也怀疑妻子与其他男性有关系。两人相互猜忌感情破裂,最终谈到离婚。

      两人多次商议,每谈一次便吵一次,邓某还会殴打杨女士。几番思考后,杨女士搬出独居。邓某不断打来电话,甚至以女儿要挟,让杨女士告知其住所。杨女士担心邓某打骂女儿,最终求助民警。

      民警联系上邓某,提出严厉批评。这已不是民警首次调解两人纠纷。不久前,邓某因殴打杨女士曾被传唤至派出所。虽然受伤,但杨女士担心邓某被处罚后会影响工作,放弃鉴定申请作调解处理。未料时隔不久,两人再次闹到派出所。

      经民警教育,邓某信誓旦旦称,不会再对杨女士实施家暴。杨女士向民警坦言,念及夫妻一场,她不希望邓某因此受到法律处罚,影响其工作和名誉。由于双方矛盾无法调和,杨女士希望民警帮她找一种离婚前不会再遭家暴的方法。

      今后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民警建议杨女士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3月21日,大足区法院向杨女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邓某对杨某实施威胁、殴打等家庭暴力。当日,杨女士拿着人身安全保护令来到派出所。民警表示,将按裁定内容,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民警介绍,从日常家暴案件看,受害人普遍认为夫妻之间打打闹闹不算什么。调查过程中,受害人也会因种种原因,不希望对方受到法律处罚,惩戒效果甚微。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各部门相互协作有了更明确要求,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像紧箍咒,较为明显地限制了施暴方进一步实施暴力行为。

      法官和民警提醒,如果频繁遭遇家暴,应敢于向警方、法院、妇联等部门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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