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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满月 立法者期望促进家庭和睦

  • 时间:2020-01-07 15:3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到3月31号,《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整整一个月。棒打妻儿、残害父母不再仅仅止乎于受到道德谴责这一层面,情节严重者也将成为国家法律制裁的对象。实施以来,这部法律为预防、制止家暴所做的一系列设计——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强制报告制度的效果如何?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为什么也要纳入家暴范围?饱受非议的第三者是否也因此受到法律庇护?

      “有人说,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当有制度可以使人避免极端的不幸。我认为《反家庭暴力法》应该成为避免家庭发生极端不幸的法律制度。”谈到立法者所追求的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这样告诉记者。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为34.7%,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九成以上的受害者为女性、儿童和老人。虽然在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条款中均有禁止家暴的规定,但大多为宣示性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在立法调研中,有的派出所干警告诉我们,他接到有关家暴的报警后,到现场也就是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很多情况下起不到制止家暴的作用。加害人在现场不再实施家暴了,你走后他可能又打,可能打得更重。一些受害人不敢去报警,报警一次受到的伤害更严重一次。”

      早在审议过程中,反家暴法旨在有效解决问题的多项制度设计就曾受到专家认可,如强制报告制度、告诫书制度,尤其是首次专门设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3月1号,反家暴法实施第一天,全国各地就陆续开出了多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中包括曾引发口水大战的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她请求法院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同一天,北京市房山区一位六旬老人也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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