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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2月 深圳办理20宗涉家暴案

  • 时间:2020-01-07 15:3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反家庭暴力法的有效实施,深圳市公安局迅速研究制定公安机关办理反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建立反家庭暴力报案处置绿色通道机制,实施反家庭暴力公安告诫制度等多项制度,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2016年3月1日以来,深圳警方共办理相关案件20宗,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2人,逮捕1人,发出告诫书1份,其他处理35人。

      为了方便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民政部门、司法援助部门等单位帮助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时有效报案,深圳市公安局各派出所主动与有关单位协调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报案处置绿色通道机制,疏通联系渠道,各派出所挑选了熟悉办案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办理反家庭暴力案件;实施反家庭暴力公安告诫制度,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各派出所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将送交加害人、受害人,联合居民委员会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实施反家庭暴力特殊保护制度和反家庭暴力公安协助申请或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在必要的条件下对受害人提供保护。

      (原标题:《反家暴法》实施2月深圳办理涉家暴案2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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