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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令避免更多悲剧发生 遭受家暴请注意留证据

  • 时间:2020-01-07 15:3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3月24日,柳江县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法官,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书,送达申请人韦女士手中。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柳州司法机关下发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新法实施至今,柳州市两级法院已经发出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的对象均为女性。昨日,记者采访了几位已申请保护令的当事人和案件承办法官,听听他们的说法。

      “生活终于归于平静”

      柳江县的阿云与阿贵婚后育有一女。阿贵50多岁了,仍无所事事,且性格粗暴多疑,常常怀疑阿云,甚至殴打她。

      起初,阿云考虑到孩子年幼,对阿贵的劣迹一忍再忍。女儿上幼儿园后,阿贵还常为家庭琐事对阿云大打出手。

      阿云忍无可忍,提出离婚。这一要求引来阿贵更重的暴行。

      “当时也考虑报警,但民警来了,也只能给我们调解。”阿云告诉记者,民警在场,阿贵的行为会有所缓解,但民警一走,又不停谩骂殴打她。她即使跑回自己父母家,阿贵仍会三天两头到女方家里闹,还威逼她不许离婚。

      今年3月,得知《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阿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庭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柳江法院下达了保护裁定,禁止阿贵对阿云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阿贵骚扰、跟踪、接触阿云及阿云的近亲属。

      “换了新手机号,再也不担心他来打扰我了。”阿云告诉记者,今年4月,在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她不再担心丈夫又来骚扰自己和家人。在工友面前,她也可以抬起头来了。以前,阿贵常到她单位来闹,阿云成了大家议论的对象,这让她很苦恼。

      如今生活归于平静,阿云心里感到很踏实。

      “不再担心被跟踪”

      48岁的阿莲已与丈夫阿青结婚20多年,因丈夫常年家暴,屡屡怀疑她不忠,阿莲百口莫辩,忍无可忍提出离婚。

      但丈夫却不肯离婚,多次跟踪阿莲,甚至到她上班的工厂,当众谩骂羞辱她。

      无奈之下,阿莲辞去了工作。因无法回家,她只好住在女儿租住的地方。

      阿青在工厂找不到阿莲,便通过跟踪,又找到了女儿的住处。

      去年11月,阿青来到女儿的住处,欲进门未果,便在门口殴打女儿。阿莲闻听女儿呼喊,连忙开门,结果也遭到阿青的暴打。

      “我跟他打离婚官司,还是怕他跟踪我!”采访中,对于阿青的暴行,阿莲仍心有余悸。

      离婚诉讼期间,律师告知她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今年4月初,她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了支持。

      “我现在有了新的工作,他再也不敢来骚扰我了。”阿莲告诉记者,有了新工作后,慑于人身保护令和公安机关的权威,阿青对她再也没有越轨行为,离婚官司也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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